第一,丽景门街道办事处共享充电宝招投标存在违规围,招标条件不清晰,中标公司实际是一个公司,来电充电宝和悟空充电宝是一个公司,排除同行不当竞争
第二,丽景门街道电宝强制垄断,强制收商户店内充电宝,阻碍游客在别的地方租借,来十字街丽景门游玩归还,会产生投诉造成不良影响。商户店内位置放充电宝,方便自己和顾客使用,城管进店回收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有权利管理店内摆放呢?是不是街道办事处为排除异己?
第三,旅游街道如果想靠充电宝增加社区收益,那就合理高价竞标,现在竞标价格又低实际损害街道办事处利益,便宜低价中标充电宝公司,相关负责人是否有内幕交易?不仅损害旅游城市的包容性,为什么,也让其它充电代理商血本无归,在这个城市创业举步维艰。管理单位可以让充电宝行业提供标准统一位置摆放机架,充电宝可以统一放在上面,也不影响市容,有包容性让用户方便接还,办事处利益也最大化。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12-10 15:06:4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丽景门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根据游客诉求反馈和前期调查了解,古城内沿街商户店外存在充电宝设备无序摆放占用消防通道、电线私拉乱扯等安全隐患,多种品牌堆叠形象较差、收费标准混乱等问题。为维护辖区形象,保障市民游客生命财产安全,8月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在“河南省招标投标电子服务平台”发布了丽景门街道充电宝项目招标公告,加入了安全隐患排查、事故责任承担、形象规范提升、收费标准统一等要求,对丽景门辖区主要商业街道,分为两标段进行招投标工作,参与投标共有19家公司,最后2家公司中标,9月3日成交公告发布。10月起,我街道对沿线商户店外摆放充电宝进行了集中整治,明确告知商户要求将店外充电宝移至店内或联系运营商移走,其他品牌在符合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商户店内摆放,方便游客归还,只对店内充电宝消防进行了检查,未对店内充电宝进行回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