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今年五月皮肤科就医发现右臀部有囊肿,今年十一月找马医生做治疗,两次发生不愉快
第一件事是开消炎药时,医生不给开医院的药,让到医院对面药房去买,写的欧爽胶囊,并声称医院无此药,我到外面药店买药发现只有医院对面药房才有他说的欧爽胶囊,实际就是头孢,便回医院理论,希望更换为医院药房的药,最后他才为我更换为医院药房的阿莫西林;
第二件事,让人痛心疾首!手术费当时开具的是2000元,出于对医院的信任,支付了。后来职工医保和补充医疗报销时候才被告知该手术为丙类自费项目不能报销,经过资料查阅才发现医生偷偷给我开的是美容手术皮肤肿物切除术而不是正常的治疗项目浅表肿物切除术(260元),然后立即到医院投诉此事,医院及时做出回应,最后做了退回2000元手术费措施,并声称是医生失误点错了导致的,会对马医生做出惩罚并在11约26日给我答复惩罚结果,至今未收到任何答复,并且跟医院联系也始终无人接听电话
针对此事,仔细想想, 很可怕!虽然医院已经给我做了退费,弥补了财产损失,但是,此事影响恶劣,医生开的药为啥对面药房才能买到,是不是两者做了利益绑定?又有多少人买不到国家给的廉价药?医生为啥给我260的手术开成了2000,这种事真的是失误还是故意为之?我跟医院再三强调此事应该调查一下相关医生,做出惩罚与公告,并给予我书面答复,医院却只是退钱,息事宁人吗?医院是否还存在其他类似的案例呢?是不是应该严肃惩戒马医生,是不是应该考虑下医院的规章制度是不是有漏洞?辜负了患者的信任啊!以后去医院就医我就得仔细看看医院的单子并对照医保局公告的医疗服务价格汇总表才放心,那又有多少人能有我这样的警惕,是否还存在其他的受害者?
还请洛阳市卫健委能够督促三院认真严格追查此事,对马医生的恶劣行为作出合理惩罚,并惊醒其他医生,还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就医环境!谢谢!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4-11-28 10:12:20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河科大一附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当时医生所开药品医院暂时无药,遂建议患者院外购药,但未指定药店。河科大一附院严厉管控、打击指定药店购药等损害患者权益的不当行为,并在医院各诊室门口电子屏公示举报电话、滚动显示禁止院外指定药店购药提示。
诉求人反映的手术费问题,之前门诊部已协调医院多个部门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患者满意。后医院也联合多个部门,对该问题进行了讨论。患者11月27日致电门诊办公室询问,工作人员正好因其他工作未在办公室,没接到患者电话。收到此次投诉后,医院门诊部工作人员再次与诉求人联系,就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导致未能接听电话表示歉意,患者表示理解。同时告知患者医院的处理意见,诉求人表示接受。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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