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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的群众诉求可知,在公共场所甩鞭子、打陀螺等违法行为已经持续多年,影响极其恶劣,但是治理效果较差,主要原因是区人民政府没有明确监管责任单位,有时候交由公安部门处理,有时候交由城市管理局处理,有时候交由街道办事处处理,必然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喝”的不利后果。
涧西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一个部门(区城市管理局或者公安分局)专门负责此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与行政处罚职责,对于在公共场所甩鞭子、打陀螺等违法行为人,第一次发现应当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交由 没水 涧西区 陀螺 应当 改正 管理局 鞭子 处理 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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