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晚21时许,本人驾车从洛宁县城返回老家途中,由于下雨有雾,视线不太好,在位于东宋镇渡洋河畔的观光公路上被一堆土石撞坏了保险杠。
第二天上午,本人专程返回现场查看。原来,该观光公路大宋村路段,有两堆人为堆放的土石,占据了北半幅行车道的一半左右,且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加上该路段没有路灯,才造成了该起事故。
11月19日,本人向洛阳市热线及洛阳网的百姓呼声栏目进行了反映。11月22日上午,本人接到自称洛宁县东宋镇工作人员的电话,称这两堆土石是村里修路,为了阻止车辆通行而设置的,已经通知大宋村委整改。
随后,本人登录洛阳市热线微信公众号查询,上面的反馈称,本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已要求大宋村委整改,并向反映人电话告知结果,反映人表示满意。
对于给本人的回复,本人表示严重不满!首先,在电话中,东宋镇的工作人员并未询问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其次,如此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究竟是何人所为?该路段没有路灯,对夜间行驶的车辆会造成多大的隐患?难道不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吗?反映人车辆受损的后果只能本人承担吗?这样的违法成本也太低廉了吧?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呢?你们也这样“轻拿轻放”、草草应付处理?
在此,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没有说过对处理结果满意的话,对此处理结果和回复绝不接受!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11-25 09:45:31
网友您好:
经现场核查,该位置属东宋镇大宋村路段,因新修路面水泥未干,用土堆做隔档。现已联系大宋村委负责人清除路面土堆,保持道路畅通,并安排人员沿渡洋河观光公路沿线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处置。
东宋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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