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草莓味儿的汤圆,一小时后到家煮不熟,还都裂开了。超市工作人员是给我换,我同意了。但是,当我去换的时候,他非要给我同样的产品,我看了,超市的草莓汤圆都是一月份的,虽然在生产日期内,但是同一批的,我不想要,要求换其他的水果汤圆,超市不愿意。我已经没要求一赔三,一赔十了。够好说话了吧。既然超市不愿意,帮我寻求政府帮忙,一赔十。我查了相关法律条文,超市购买食物有坏,需要原价赔偿顾客十倍,不足一千元的,最低赔偿一千元。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11-22 09: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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