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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洛阳市涧西区嵩山路生活新境5号楼8单元202室。名下的房屋不是我买的,购买合同也不是我签的合同。房屋是强加到我名下的。请把我名下的房屋消除。我名下的房屋我放弃所有权。
名下 房屋 新境 涧西区 强加 嵩山 洛阳市 所有权 单元 登记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1-26 11:06:42
网友您好:已电话和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告知解决方法,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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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512867 2024-11-22 19:57:46 【洛阳市涧西区】
不能卖,本来我就是女光棍,卖了更没人结婚了。人考虑结不结婚都考虑利益。追我的穷男人都是看我家有房才追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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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20504 2024-11-20 20:58:30 【洛阳市】
给它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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