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们是16号楼2单元业主,我们单元上有老下有小,寒冬将至,我们业主集体要求供暖,然而新安县热力公司要求第一年我们缴费率达到50%,我们单元住户用户不到30户,通暖24户,我们业主诉求也很明确,不要求温度只要求能够通暖,可以签署协议,但是结果依旧不顾百姓诉求,一味只要求缴费率,同样的,当我们问我们达到了50%缴费率,能否保证供暖效果确没人给我们明确答案,希望领导体恤百姓心声,同样还有疑问,为什么针对第一年供暖,同小区的第二年缴费的不到10户也通,这样是否矛盾,为何只在乎缴费而不在乎百姓心声?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热力公司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金水佳苑小区目前已具备供暖条件,诉求人反映的16号楼2单元入住率较低,根据新政【2023】12号文规定入住率须达到50%以上,否则供热企业不予供暖。
为何同小区一栋楼10开户都可以通暖气,只因不是第一年通,而我们作为第一年要通暖气的人,报了24户却不通暖气,是何道理?况且我们诉求只想通暖气,对温度没要求,只想把暖气通上,制度是人定的,也要适应环境不断更新完善,一句文件有要求堵老百姓嘴,有何用?难道不应该考虑百姓之求?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11-20 15:59:4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热力公司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 金水佳苑小区目前已具备供暖条件,您反映的16号楼2单元入住率较低,暂不具备供暖条件。根据新政【2023】12号文规定入住率须达到50%以上,否则供热企业不予供暖。热具有传导性,用热户通过楼板向停供户传热,热量不断散发,损耗较大,因此,小区、楼栋及单元综合入住率及使用率低于50%的,用户室温无法保障,也会造成热源的极大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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