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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在西工区万达商场购物消费,在万达广场门口人行道非机动车位停放电动车,消费完被要求支付停车费,收费账户为“洛阳市虹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想请问西工区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存在授权收费?收费主体是否合适?公共道路为何为物业公司管理?是惠民措施还是“吃拿卡要”?虽然收费金额不高,但是这一收费行为让前去购物的消费者寒了心,为洛阳整体形象抹了黑。
收费 停放 购物 电动车 虹森 停车费 消费 是否 物业管理 物业公司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11-19 11:37: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为了规范治理该处非机动车乱停放,相关部门现场调研后,委托第三方公司在此管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该处目前由相关资质及合法手续的停车管理公司进行收费管理,路边设置有相关公示信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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