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7日上午带孩子去洛阳妇幼保健院(通衢院区)看眼睛,医生给开了个检查单子,检查完我准备扫码交费,检查单有两个码,一个是自费一个是医保,我说我要扫医保,导医台一个戴眼镜的大夫不让我扫,说要是医保的话要去楼下大厅交,当时心存疑惑,因为我前一阵来过都是直接扫码交的,但就50块钱,还带着两岁多的孩子,我再从四楼下去太麻烦了,就自费了,交完后我又问了大夫为什么不行,她说这个扫不成,我说我之前用过可以扫,她又说这是孩子的名字(意思好像是孩子名字不能用大人医保),我说我孩子绑定我的共济账户,可以用,她解释不清楚,就一直说不行,这种服务让我感觉很不专业,明明可以用,为什么非要患者自费呢?是看钱太少了,抓住患者不想麻烦的心里吗?退一步来讲,如果真的不能用,是不是应该解释清楚呢?不是你说不能就不能吧,那为什么还要有那个码呢?为什么楼下就可以,电子付款就不行?连普通社区医院都能做到的事,怎么到三甲医院就不行了?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4-11-18 09:25:09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妇幼保健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诉求人使用过医保二维码扫码缴费功能,均用于缴纳本人姓名开具的检查单。接到诉求后院方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联系沟通,告知检查单上的医保二维码扫码缴费仅适用于本人使用,暂不支持共济账户缴费使用。诉求人可携带医保卡在就诊科室内自助机插卡缴费,或至一楼收费窗口出示医保码缴费。针对诉求人反映的工作人员回答问题不详细,已反馈至相关科室组织学习,感谢诉求人对该院的关注与支持。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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