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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市涧西实验中学区别对待

    洛阳市涧西实验中学区别对待,不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孩子们的电动车不让进校园,直接停在大马路上,面临着车辆被盗,堵路影响交通的危害。反观教职工的汽车都可以停在学校里面,偏偏不让孩子们的电动车停进校园,此学校典型的不作为,这还是人民的学校吗?教职工享受特权,让孩子们的车停在校外,涧西区教体局的领导都看不到吗?此学校的领导每天开车进校园的时候在乎过关心过孩子们吗?

    A000 2024-11-15 评论1 浏览1157 编号 20241115133322863 [涧西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11-18 14:42: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为了孩子安全,建议家长接送孩子或乘坐交通工具;如果家离学校近,建议孩子步行上下学。二是学校门口在监控范围内设有学生专用停车区,班主任多次提醒学生将车辆停放到学生停车区内。学校会继续加强对学生车辆问题的教育和管理。感谢您对学校的工作的关注和理解。如有问题,请和学校联系。联系方式:64250970 。感谢您对涧西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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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5+1 +1 回复

  • 哈哈哈,幽默了,学生有多少,教职工有多少,假设每人都骑电动车,都放学校,学校有多大场地能停所有学生+教职工的电动车?换位思考一下,你是校长,你会这样?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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