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11-18 14:42: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为了孩子安全,建议家长接送孩子或乘坐交通工具;如果家离学校近,建议孩子步行上下学。二是学校门口在监控范围内设有学生专用停车区,班主任多次提醒学生将车辆停放到学生停车区内。学校会继续加强对学生车辆问题的教育和管理。感谢您对学校的工作的关注和理解。如有问题,请和学校联系。联系方式:64250970 。感谢您对涧西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教育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