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11-20 09:26:03
网友您好:
如需变更参保地,可在参保缴费期内缴纳次年医保费用前,把之前参保信息办理停保,因考虑待遇问题,建议于十二月中旬再停保,然后到现在所在社区办事处做新参保登记,登记后在缴费期内缴纳相应年度医保费用。目前,医保系统已经支持城市区(除偃师区和孟津区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全市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医保门诊统筹。其他详情可咨询西工区医保咨询电话:63892970。
感谢您对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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