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调整契税政策,最后一句写了契税未申报缴纳的,符合公告规定可以按本公告执行,税局窗口为何讲要到12月1日才执行?
《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4-11-15 11:23:32
网友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电话联系,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该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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