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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城镇居民医保在三甲医院门诊看病是否能报销?

    城镇居民医保在三甲医院门诊看病是否能报销?

    网友1240650 2024-11-13 评论0 浏览423 编号 20241113112602432 [医疗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11-14 09:47:42

网友您好!
        目前我市三甲医院未开通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
        城市区参保居民门诊就医实行城市区内(不含偃师区、孟津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同上)自主择医、直接结算。逐步探索将门诊统筹定点扩展至城市区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扩展至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50元,一天 (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县级 (含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在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40%。年度支付限额280元。
        西工区医保咨询电话0379-63892970.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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