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涧西区建业中弘城购买的房屋,购房合同与住宅质量保证书上均注明层高2.9米,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注明厅楼板厚度110~160毫米,卧室楼板厚度100~110毫米,阳台楼板厚度100毫米,那么可计算出客厅室内净高为2.74~2.79米,卧室室内净高为2.79~2.8米,阳台室内净高为2.8米。 交房后实际情况是:客厅室内净高在2.714~2.74米之间,南次卧室内净高在2.72~2.739米之间,阳台室内净高在2.726~2.764米之间。以上数值由开发商派人检测出据。 这几个地方均未达到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高度,但开发商拒绝整改。 请住建局依法进行质量监督。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经核查,按施工图施工,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请问住建局:已经过去将近10天了,调查得怎么样?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08 09:11:39
网友您好:经核查,已整改到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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