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打麻腮风疫苗,因为此种疫苗毒性较高,故选择单独打一针,不和乙脑疫苗同时接种。护士拿国家有规定,拒绝给孩子接种。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4-11-07 11:48:42
网友您好:经核实:2024年11月6日上午十点钟左右,洛阳仁大医院门诊正常为家长们登记接种疫苗,登记到这位家长时,正常告知本次8月龄所要接种的免疫规划疫苗名称:麻腮风、乙脑。家长说不接种乙脑,只接种麻腮风,原因是说害怕孩子接种此疫苗毒性大,怕生病。家长的这一担忧我们也能理解,但是家长这一担忧对疫苗存在有误解,根据疫苗法第49条规定:居民按照规定负有的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不得以非法定事由拒绝履行,即无故拒绝接种免疫规划疫苗。门诊工作人员也给家长普及了疫苗所预防疾病危害性及分开接种时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二次不良反应发生的几率,同时也向家长展开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程序上明确规定8月龄该接种麻腮风、乙脑这两种疫苗,如分开接种的话需要间隔≥28天,故不推荐。家长表示接受不了此解释,在门诊无故对工作人员辱骂、摔打破坏公共财产,态度极其恶劣。在整个事件过程,洛阳仁大医院门诊人员态度平和,耐心给予解释,家长仍一意孤行。最后将县疾控有关部门电话告知其家长,有关领导也表示建议同时接种,但是家长仍强烈要求必须分开接种一针麻腮风,最后因怕影响其他家长办理业务及造成不好的影响,满足了家长的意愿,为其接种了一针麻腮风疫苗,并告知家长接种后需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方可离开,家长也未履行,直接离开。对于本次诉求事件,作为免疫规划工作人员也表示无奈,在工作期间对所有儿童都一视同仁,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规定,真实、准确地为受种者进行接种疫苗。伊川县卫健委 2024年11月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