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支教教师是否享受原来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奖

    领导好!

    根据“洛阳市教育局到两区支教工作的通知”,本人上一学年积极报名代表洛阳市城区教师,由洛阳教育局派出到贫困山区参加支教工作,支教期间享受原单位教师的各项福利待遇。目前已回到原学校。但近期单位出台的上一学年教育教学质量奖发放方案,发放人员并不包含支教教师,本人觉得发放极其不合理!

    支教工作是积极配合洛阳市教育局工作,代表洛阳市教师去支援山区教育工作的,支教通知里写的很清楚,享受原单位所有的福利待遇。上一学年的教育教学质量本就属于支教期间的事项,如果洛阳市教育局没有支教这项工作安排,也就不会离开原来学校!

    所以恳请洛阳市教育局领导要保障支教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待遇,不要寒了支教教师的教育热情!

    万望回信,谢谢!

    网友553802 2024-11-02 评论0 浏览843 编号 20241102120803123 [教育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4-11-05 09:05:23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心与关注,也感谢您对支教工作做出的贡献。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太详细,也无法对您的诉求进行协调沟通,建议您工作时间拨打63253196告知具体情况,我们研判后进行对接协调。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