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栾川兴家房产中介交了5000元意向金,房子最后没有成交,意向金最后也不退。他们公司说他们在住建局都有关系,不怕我们投诉。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4-10-30 15:37:00
经核实,兴家房产中介公司员工从2023年2月26日开始为客户及家人服务,截止到2024年10月26日缴纳5000元意向金,准备购买润川丽景20#楼3楼和君山富地1#楼1单元号302室。截止到2024年10月27日上午8点通知客户打印征信报告,看君山富地房子,客户称下午再去看房源。客户下午5点左右提出一家人商量不在栾川购房,要求公司全额退还意向金。公司不退还意向金的理由如下:1、兴家房产中介公司属于合法经营单位;2、公司人员从2023年2月26日为该客户跟踪服务,付出大量人力精力成本,如该客户确实没有与公司提供的君山富地1#楼1单元302室成交,公司全额退还意向金,并愿意赔付利息。若该客户成交了该套房源,公司需收取客户的中介服务费。兴家房产中介公司郑重声明,公司属合法经营企业与栾川县住建局没有任何私人连带关系。住建局2024年10月29日为诉求人现场协调,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0月30日住建局电话通知诉求人再次到住建局双方协调,诉求人明确表示不予调解。建议中介经纪机构再次与诉求人协调解决此事,若还未解决可通过司法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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