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大额医疗保险是每年一月份扣的,今年一月扣了2024年的,为什么十月份又扣一次说是2025年的,是不是2025年一月又该扣一次2026年的医疗保险,非常不合理,建议有关部门严谨的回复一下。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10-28 16:46:16
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医保局2024年9月13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有关事宜通知(公告)中提到
一、缴费对象
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含退休人员)。
二、缴费征收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190元/人/年。
如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按照240元的档次缴费的,可于2024年10月1日前向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四、待遇享受期和待遇标准
按时缴纳2025年度职工大额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与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保持一致,支付限额为42万元/年(缴费标准240元档次的支付限额为47万元/年),实行直接结算(无法直接结算的,可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感谢您对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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