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相关部门,未婚证明去哪个部门开具,需要携带什么证件材料。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4-10-25 17:54:34
网友1422815:
您好!收到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2015年9月起,除对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本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您户口所在县(区)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查询了解洛阳民政相关业务可登陆洛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https://mzj.ly.gov.cn/,或关注洛阳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洛阳民政”。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