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星誉园二期房子已经交房两年了,现在供暖还没开展供暖验收,达不到供暖条件。在供暖设施没有验收的情况下通知交房是否达到交房条件。交房以后两年还未开展供暖验收工作,在这期间物业费是否合理交纳,请给与法律法规或条例相关地方法的支持?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10-26 17:04: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伊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与诉求人联系,诉求人表明反映问题为暖气问题。经调查,云星誉园开发商正与市热力公司就付款事宜正在协商中,目前,双方沟通已经基本达成意向,后续稳步推进相关工作。伊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督促开发公司加快进度。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96909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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