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在2024年10月18日举报西关社区暴力执法过程中,城关镇的调查反馈扭曲事实黑白颠倒,导致本人名誉受损和精神创伤..
我想知道、作为与人民群众距离最近,直接接触的最基层的社及工作人员,面对人民群众出现问题为何如此冷漠
1、关于充电桩的安装问题,是在今年5月份我们就向社区咨询如何安装,是社区让我们找的楼院长、并登记申请,社区作为当时的管轄单位并没有在申请安装的时候下派人员到现场勘查,反而在安装半年后以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安全包括反馈中的影响道路出行各种理由,要求拆除,但无任何书面材料
2、关于反馈的结果沟通6次以上、实际只去了4次,每次都是要求强致拆除,不拆的话就带执法大队来拆,没有经过任何沟通
反馈的道路狭窄影响道路车辆的通行,实际情况是因为停车位纠纷,具体原因是我家邻居之子在九月份回家需在家呆两至三个月,期间产生的车位停车纠纷,我家电车三到四天充电一次,一般很晚在家,早上七点之前就走了,没有强制占用停车位,因邻居不满而向上各种投诉,社区接到投诉不予协调沟通,为什么要按着萝卜一头切
3、关于10月15日社区十余人到场后未进行沟通,并携带工具,要求赵某之妻拿出充电箱钥匙并打开,因钥匙不在家中,赵某之妻回复在赵某之子身上,在洛阳上班
4、关于赵某之子儿媳到家后,从未说过让周围的人都来看看,政府的人欺负我们老实人等等,只是询问了哪个单位,为什么拆除冲电桩,从未有无理取闹,不正当言论(如果反馈单位有请提供事实证据)后向社区单位说,当时安装有正规程序也有证明,不存在强制侵占公共资源,社区回复说楼院长说的不算,那么我想问,为什么我当时向社区申请,社区让我去找的楼院长到现在出现问题开始甩锅行为
5、报警问题报警是赵某之妻拨打的,赵某之儿媳因沟通无效,返回家中才知晓已经报警,后出门,其中邵某要求挪车说要离开,因此赵某之儿媳说,已报警,等警察来了解清楚情况再离开,后拒绝挪车,并拿出手机保留证据,随即此人恼羞成怒上前强行抓我口罩,抓了一次未摘掉后,薛某与之上前一同抓我口罩,导致我后退摔倒,关于反馈中是赵某之儿媳自己突然坐到地上,并大喊:大家都来看看啊,政府的干部故意把我推倒等言论,纯属诬陷,请提供事实证据
6、后公安干警到场后,经过现场查看询问的周围围观人员均为社区工作人员,所提供的事实没有依据
综上所述,而该不实言论已经在极大范围内对我个人造成不良影响,该回复将我说成一个无理取闹之人,导致我名誉受损,因此关于反馈的结果为什么扭曲事实真相,本人目前对回复产生了巨大的恐慌,希望能够核查下证据(公安部门有事情经过监控视频)请回复部门也调查一下问题的根本缘由,不要回复内容仅仅是为了解决投诉人,不是解决问题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10-25 11:03:1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经汉关街道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安装充电桩已向社区报备问题,西关社区在执法过程中已明确告知,您在楼院长处办理的证明中写明“在停车场安装充电桩”,但实际上充电桩安装在公共区域,与前期申请不符。您反映的其他有关西关社区执法具体细节问题,均无法证明西关社区存在暴力执法行为。建议您收集证据走法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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