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如有,请公示。
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24-10-25 10:02:07
网友你好:
根据2021年省发改委《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 887号)文件要求:“新建住宅和工商业建筑应当通知电网企业参与电力设备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电网企业要对其建筑区划红线内电力设备设施实施直供到户、抄表到户,并负责后期运行维护更新。对于特殊情况,不愿移交供电公司而自愿执行合表供电的,经属地政府或住建等政府部门书面同意后,按照政府批示意见实施。
正商城二期完工时间为2023年,开发商申请正式用电时申请总表计量,需要经涧西区政府同意,由开发商自行维护管理,资产不移交,故正商城二期有政府出具的供电手续函。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