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某(女)2022年秋上任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区直中学校长,2023年年初,就不顾自己任职不到一年,迫不及待把自己晋档八级,公示以后,听说一位姓任的老师顶着压力提出异议,宗某才被迫退出。2、2022年9月,宗某刚一上任,就指定学生去某书店购买指定的学习资料。3、违反政策办重点班,国家明确规定不准,宗某却在2023年秋招录新生后,专门调集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在东校区办了一个重点班,把自己的女儿也塞了进去。4、乱收费,2023年春节前为了追求升学率,专门召集优秀毕业生办了一个重点培优班,每人收取800元,这算不算乱收费?有账目吗?有没有中饱私囊?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10-22 09:44:29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问题一:区直中学校长于2022年8月由农村学校调入,该同志已于2016年3月被评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依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第2页第5条:“农村学校教师按定向评价的农村学校教师评价标准评审通过的职称,仅限农村学校使用,调入城市学校须依程序转评,转评前后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该同志于2023年6月依据文件规定申报晋档时聘期已满7年,符合晋档条件,后了解到一位退休老教师的晋档需求后,该同志主动把进档名额让给了老教师。
问题二:区直中学一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规范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和使用,严禁进校推销和强制购买,对有知识弱项和薄弱学科确需查阅资料补差的同学,允许自行购买资料带到学校使用,不允许老师向学生推荐和组织统一购买。
问题三:2023年区直中学有校本部和东校区两个校区,其中东校区为寄宿制初中,有300多名寄宿生,应部分学生家长要求(家长上班早,孩子在家无人看管,路途较远等),学校将有住宿需求的147名七年级新生安排在东校区就读。
问题四: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教体局的相关文件精神,满足广大学生和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需求,解决部分学生放学后无人看管、家长辅导困难等社会问题,学校发放了《区直中学延时服务意见征询书》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并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 “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区直中学在后续工作上,将向师生、家长解释好相关政策,避免误会的产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洛阳市偃师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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