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买房贷款选择了交行,本着友好合作发展,目前因家里有事急需用钱,需要把现有房子卖掉才行,但是卖之前需要先向银行结清贷款才可以过户,交行提前还款需要等待45天!!这种霸王条款就是想恶意让老百姓多花一个月的利息,老百姓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经过多方沟通交行答复是15个工作日可以让还,还说合同里规定的有?当时办理房贷交行的客户经理只说在这签字,在那签字,并没有说明提前还款还要等待多长时间。我想问一下交行就是这么坑老百姓的吗?还个钱都这么难吗???
回复部门:交通银行 2024-10-22 15:18:36
尊敬的客户您好,我行客户经理与您进行了问题解答。感谢您对交通银行的关注和支持。
请广大网友理性跟评发言操作,切勿进行人身攻击。引发的后果相关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