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向洛阳市千百万户市民,不合理征收大额土地出让金的洛政[2017]38号文,自2020年12月31日到期日延期收费至今年底的决定,是何时市政府研究决定?哪些部门与会决定?是否有会议记录?是否有形成公文公开?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0-25 09:26:23
网友您好:洛政(2017)38号文件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为了不影响后续群众和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项,为了持续解决好此类问题,我局申请延长该文件使用有效期,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洛政(2017)38号文件过渡期期间继续执行至年底。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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