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力法》规定,供电企业无权随意变更电价,物业公司也不能在电费中额外加收其他费用2。此外,《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物业收费标准应按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执行,但不得擅自加价。世纪王城物业代收电费,每度电加价0.008元,明显不合法,公示了又怎样,你们要是不懂法就好好补习下再来为人民服务,没有交工的小区,自行组织物业,抢收物业费,本就违法,还把物业费与用电、停车服务绑定一起,谁给他们的权利让他们这样为所欲为,反映过多次,办事处置若罔闻,答非所问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10-21 11:56: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了解,世纪王城属于问题楼盘还未全面交工验房,物业公司表示现在的水、电费用均按照小区公示的收费价格收费。在业主入住该小区前均与物业公司签署的有入住协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金谷园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