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物业违规将社区用房出租,开设便利店

    麻屯镇国宝宸院物业将社区公用用房出租给个人,开设便利店,请求政府将便利店恢复为社区公共用房

    CLH764007550 2024-10-16 评论0 浏览5950 编号 20241016140558185 [孟津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10-16 15:07:4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诉求人反映国宝宸院物业将社区用房出租给个人,开设便利店,请求恢复社区用房的问题。 经调查,诉求人反映的拟开设便利店的房屋,图纸规划为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该房产竣工后开发商未移交物业公司管理,并非物业公司出租给他人使用。一方面,由于区住房中心无执法权,可以和开发商沟通、协调,建议其将该房产按规划用途使用;另一方面建议由麻屯镇政府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和开发商沟通作为社区用房移交相关部门。同时,我们会持续跟进了解事情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诉求人。 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