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4-10-15 15:46:27
网友您好:
您的诉求我们已经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转瀍河区卫生健康委调查处理,随后会在这里详细回复,请您耐心等待并保持手机畅通。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接到市卫生健康委网上诉求事项交办单后,瀍河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经过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发帖人王某娟因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要求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瀍河区卫健委经对其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发现证明资料不完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提交的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病例上王某娟出生年份为1984年,王某娟本人身份证件出生年份为1985年,身份信息不一致,且病例上无王某娟身份证号以及配偶信息。二、新生儿2007年5月分娩,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当月为王某娟开具了出生医学证明,因当时新生儿未起名,出生医学证明及医院存根联上没有新生儿姓名。时隔五年,王某娟在2012年才为姓名为黄某浩的男童办理了入户手续。根据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黄某浩的入户资料中未找到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存根联。王某娟自述当时存根联丢失,通过其他渠道办理的入户。 三、根据目前王某娟所提供的资料,无法证明黄某浩为王某娟2007年5月在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所生之子,目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补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补充亲子鉴定证明和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与王某娟为同一人的证明。
瀍河区卫健委工作人员已详细告知了诉求人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瀍河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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