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10-17 11:22:2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经城市管理局调查反馈如下:该处停车位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创造我县良好的招投标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行政监督等各方交易主体停车难问题,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将门前西侧停车位设为招投标办事人员专用停车位,工作日供开评标交易主体使用,节假日向社会开放,门前东侧为广大居民设置公共停车位,方便周边群众停放车辆。针对此种情况,我单位已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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