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悦10号楼内,开发商不按公示的图纸,建设一间房屋,用于居委会,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房子墙体长度超过5米,高度超过4米,没有基础,没有构造柱,没有腰梁,门洞也没有过梁,不按建筑规范标准施工, 属于危房,拒不整改,请市住建局质量技术安全监督中心查处!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10-10 08:22: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伊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责令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图纸、施工规范施工。 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1277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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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