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洛阳市人民政府令2000年第46号,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冻结从统筹基金向该单位职工支付医疗费。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就诊、购药属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暂由单位垫付,待欠费单位足额补齐所欠基本医疗保险金后,由单位统一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该规定中: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罚。
2、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就诊、购药属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暂由单位垫付,待欠费单位足额补齐所欠基本医疗保险金后,由单位统一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问:1、规定要求: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如单位不缴纳要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处罚,现洛阳市有许多单位均逾期缴纳,市及各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什么不逐一进行处罚,甚至劳动者都投诉到相关劳动监察大队了,都只是只做表面文章,而不催缴和罚款?看看现在百姓呼声的投诉贴子有多少,都是等到单位跑了,关门了找不到人了,而让劳动者去法院起诉。
2、关于上述2,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与退休职工有何关系?退休职工已退休,该缴的费用也已经交,为什么退休的职工也不能正常享受医保?是在职员工让单位欠的吗?单位欠费明明是单位赖账不想缴,还让员工去找单位让单位垫付,你们制订政策的时候考虑过吗?你们认为单位会垫付吗?不垫付又让员工依法起诉,老百姓天天就别上班了,光打官司吗?
3、单位历史欠费有很多种原因,或是因为亏损,也或是因为经营不善,还有可能是因为与员工之间有纠纷,多种原因造成的,对于以上历史原因造成的单位医保欠费,与现正常缴纳医保的员工有什么关系?现在职职工如果单位和个人部分都不欠费为什么也同样不能享受医保?这样解读不是古代的“连坐”吗?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10-12 09:08:56
网友您好;
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了解情况后已协调涧西区医保局解决。
感谢您对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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