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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水湾11号楼地下车库,两个车位阻挡安全出口通道,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整改,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水湾 车位 车库 疏散 出口 阻挡 消防法 通道 责令 整改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24-10-03 17:59:34
网民:您好!留言已收悉。 接到该举报后,我支队立即派出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到场进行实地核查。经现场核查,该举报属实,图纸规划为销控车位,已通知物业方加装软隔离措施进行整改,已回复举报人,举报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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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030659 2024-10-05 21:05:52 【洛阳市涧西区】
贵单位已电话回访我,此二车位与规划不符,已要求建设单位拆除车轮定位器及车位线。目前为止还未见开发商拆除,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我会持续关注,如后期还未落实拆除,我会继续逐级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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