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按照你们所谓关于印发促进夜经济繁荣发展城市管理领城服务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龙城管委办﹝2023﹞8号文规定,允许沿街店面占道经营,每晚可以经营到几点?超过营业时间仍有喝酒的大吼大叫,谁来监管?如何处罚?是否公示投诉记录和处罚结果?
请城管局领导看清问题,正面回答这几个问题,落实清楚,回帖即可,不必电话联系,谢谢!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9-30 17:52:30
网友您好:
根据洛龙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夜经济繁荣发展城市管理领城服务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龙城管委办﹝2023﹞8号文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沿街餐饮门店、各夜市管理单位有序扩大经营面积,开展店外经营,时间为夜间18时至23时。为此,我办延长工作时间,对该处进行定点值守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督促该店负责人严格遵守店外经营时间要求,避免噪音扰民,如不按规定执行,我办将对商铺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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