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山水文苑小区和宣传出入太大,物业费太贵,电动车充电桩惨不忍睹,而且充电费用高,根本不能使用。车位管理费收费高,希望能建设一个标准的充电车棚,还有配套的其他设施,而且冬季马上就要来了,抓紧通暖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4-10-01 15:48:14
网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依据《河南省定价目录》、洛阳市发改委、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该小区属于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物业企业在小区公示栏公示有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等内容。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537号)通知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部分,电费标准属河南省发改委定价,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属经营者自主定价,发改委没有定价权限。发改委已要求物业企业及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二、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是否按照规划要求建设,自然资源局正在进行核实处理。咨询电话:66873965。三、该小区采用由开发企业自主组织实施的“分布式供暖”方式,不在县城集中供暖范围。具体供暖时间以小区业主与开发企业约定的时间为准。四、如业主在小区内发现问题,可直接向物业企业反馈或是拨打66817821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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