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者汇培训机构权老师,上课期间多次捧高踩低,挖苦讽刺学生,说2304班学生能力不如2303班姐姐,于9.8日上课期间辱骂学生,课后辱骂学生和家长,造成孩子紧张、恐惧、不自信,情节恶劣严重影响未成年的身心健康,咨询相关部门,培训机构这样的行为是否符合白名单培训机构的标准。是否达到办学标准。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9-27 16:01:06
尊敬的网友:
为全面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参照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细则,我区于2023年4月制定《西工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管理细则(试行)》。该机构向我局递交材料,经过受理、审核、公示均符合细则规定,对其出具《办结通知书》和《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 “白名单”机构是指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且其办学条件达到相应标准的培训机构。我局于2024年4月22日公示西工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第一批)舞者汇符合线下培训办学资质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针对该诉求人反映老师态度问题,我局已在前几日工作中调取家长9月8日校区该老师上课的监控录像录音,具体内容为:该班学生临近考级日期,老师在课堂上对家长以及学生的日常练功和工作群中打卡表示不满,要求家长督促,谈话过程中老师提出其他班级学生比本班班级学生跳的好,且本班学生家长未督促学生进行日常练舞,打卡。该诉求人在课堂上对老师言语和行为表示不满,对老师行为提出意见并先行离开。在全程7分7秒的监控录像中,未出现家长所说的“辱骂”行为。经我局调查,班级老师于9月16日对诉求人进行短信道歉,该诉求人表示不接受,要求全额退费后期要求追加精神补偿。我局进一步督促该校区负责人需对每位老师进行严格培训,对教学方式、语言措辞进行适当调整,谨慎教学。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机构表示愿意针对退费及道歉事项进行协商,就精神补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
西工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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