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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上宅启冠物业非法给业主断电合法吗? mobile

    我又不欠水电费,凭什么把我电断了?打热线没有用,我就想问他有物业服务资格吗?这么违法蛮干没人管吗?

    小王 2024-09-21 评论0 浏览316 编号 20240921204319480 [新安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9-25 09:30:33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上宅小区自2014年开始业主陆续入住,一直由原置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在为业主提供服务。由于交房违约金开发商无法支付,置业公司与业主签订协议,以违约金抵扣物业费,部分业主抵扣十几年甚至三十年物业费。因此,该小区业主自入住以来就未交过物业费,原物业公司也只是象征性的做一些保洁和门卫等工作。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小区环境脏乱差、垃圾无人清运、公共设施损坏严重,各项基础设施无法正常维护,近年来业主投诉不断。因上宅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2022年11月部分上宅小区业主到所属后峪社区提出申请,要求成立物管会引进新的物业公司管理上宅小区。后峪社区在接到业主申请后,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成立物管会的相关事宜。2023年3月在县、镇物业办的指导下,按照成立物管会的流程成立了上宅小区物管会,并对物业公司进行了更换。2023年4月新的物业公司正式进驻上宅小区。新的物业公司在2023年4月进驻后,组织人员利用8天时间对小区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整治,清理遗留垃圾40余车,更换地库照明280余盏,更换小区路灯41根,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并对老化部件进行更换,维修小区广场路面、安装健身器材,对绿化树木进行修剪,对小区的水电暖线路管道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及时更换老化部件,物业公司的工作也得到了小区大部分业主的认可。在没有收取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共垫资40余万元才基本保障了小区正常运转。报经上级部门备案批准,新物业公司从2023年7月开始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1元每平方,收费时间段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的减免两个月物业费。在交纳物业费期间部分业主认为收费标准过高,要求对物业费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经过社区与物业公司协调,同意将收费标准降为0.9元每平方。截止2024年6月底,一年服务期满,仅有60%业主缴费。此情况引起了已经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不满。已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认为,小区电梯运行费、维保费、公共照明、水电费收取工作人员工资均从物业费中支付,但少部分业主未缴纳物业费,却享受了物业服务,其享受的服务均是从自己的物业费中扣除,认为不合理。这导致了已经缴纳物业费业主和未缴纳物业费业主双方之间的矛盾。因此,2024年7月开始收取新一年的物业费,仅有10%业主缴费。由于物业费收取不到,物业无法运行,导致小区停电停水。其中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认为,开发商已经给自己抵用了二三十年的物业费,自己不应该再缴纳物业费。但该小区新物业入驻,是因为业主不满意原物业服务,主动请求成立物管会,更换了物业。而新物业入驻,并未承接原物业债务,因此小区业主应当缴纳物业费。其原物业抵用的费用,应当走法律渠道向开发商索赔,期间我镇及社区曾协调县人民法院,在诉讼费和律师方面提供援助。 2024年8月,上宅小区物业因为物业费收取不到,无法运营,考虑退出小区。退出小区期间,水电费无人收取,垃圾无人清运。该小区业主代表与物业多次协商,请求物业回到小区继续服务,物业最终回到小区继续服务。 2024年9月初,该小区物业联系小区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商讨缴纳2023年物业费问题。共通知一百余户业主,但仅有6户业主到现场开会。综上,小区业主提出已经抵用十几年物业费,不应再缴纳物业费的诉求不合理。小区业主物业费问题,已经形成已交物业费和未交物业费业主双方之间的矛盾,此问题建议您物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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