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旗屯村民房屋拆迁时,约定答应按照拆迁顺序号分配回迁房,现如今分配房屋,却不按照之前的承诺执行,并且将市民户口全部摘除,说不进行房屋分配,没有房子。
房子拆除时没有给予房屋经济赔偿,全部都是空口白纸一张。前三年,正常支付了过渡费用,现近三年不但说没有过渡费,按照顺序号,此次也应该公平分配房子,现如今房子不分配,也没有过渡费,那请问领导们不分配房子我们住哪里?
拆迁时怎么不说市民不给过渡费,不分配房屋,拆完了,现在我们无家可归,却不按照当初协议约定的执行,就是这样残害百姓的。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9-26 15:30: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拆迁指挥部正严格按照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对村民上报人口进行审核。目前已经二榜公示,如有疑问,建议到拆迁指挥部询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涧西区瀛洲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