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一直在洛阳居住十几年,因为户口都是外地的,每年办年票都需要去社区等地方开证明盖章,前几天去办年票,在物业开证明盖章后(很顺利)再去社区开证明盖章,到了涧西区华夏路社区,那个工作人员告诉我们1:户口本不能证明我和我老公是夫妻关系,2:购房合同上写着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婚后房产)被告知不能证明我也在此居住,3:非让我拿着结婚证来证明我们是夫妻关系,请问户口本的作用是什么?再问,哪条规定只有结婚证才能证明夫妻关系?她还告诉我她工作了五年,一直都是这么办理的,而且全程态度还特别恶劣,我们被气的很无语,她旁边的另一个工作人员态度比较好,一直在帮着说好话,如果当时不是控制着情绪就避免不了大吵一架。(事后我们了解到办年票的政策有变,你可以给我好好说话,但是你当时一句户口本证明不了夫妻关系,购房合同证明不了共同居住,这话一出让谁能受得了,她全程还那么嚣张,必须让我们用结婚证来证明我们是夫妻关系,这个工作人员脑子是不是有问题,作为一个正常公民我都接受不了)这件事直接对我三观都有影响了,现在作为一个社区的工作人员也太嚣张了吧,老百姓去办事还得低声下气和她们说好话,工作人员还爱答不理,心情好了办事很顺利,心情不好都设卡卡死人,我觉得作为公职人员必须要整顿……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9-20 08:55: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办已督促社区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良好办事体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涧西区瀛洲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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