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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受伤人是乘坐车辆人员,无责任,乘坐车辆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负次要责任,参保人员能否办理医保报销,如能办理,是在医院还是在医保中心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受伤 办理 参保 交通事故 报销 乘坐 能否 车辆 责任 人因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09-18 14:32:29
网友您好!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比如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其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相关的责任人来承担,医保不予报销。 具体可咨询:市职工医保0379-81810120,市居民医保0379-63256162.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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