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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请教两个疑难问题

    我是一位八十多岁的退休职工。请教两个问题:

    1.家庭共济可以使用共济人(在职职工)的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外,能不能使用共济人(在职职工)每年1500元的门诊统筹余额?

    2.好像家庭共济人的确定是依靠《户口簿》。而三十年前儿子结婚时已经把户口从我的《户口簿》中迁到另一个区了。他的《户口簿》上没有我的信息,我的《户口簿》在他迁走后换了新户口簿,也没有他的信息。怎样说明我们是父子关系?从而成为家庭共济人?

    如果不能使用共济人的门诊统筹余额,节省精力和时间,我的第二个问题就不用回答了。

    因病不能电话沟通。请不用电话联系,文字回复即可。谢谢!中秋节快乐!

    君竹伊石 2024-09-12 评论1 浏览1798 编号 20240912085458232 [医疗保障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09-13 13:32:30

网友您好:
     家庭共济不能使用共济人的门诊统筹余额。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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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济只能使用余额,统筹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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