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我是新安县磁涧镇南窑村的一名村民,磁涧镇人民政府在建设新安县磁涧镇第一初级中学的时候占用我家耕地,2017年说是没有规划好,又不占用了,但是在前期挖掘过程当中,由于把我家耕地过渡挖掘,耕地的下面挖空了,耕地遭到严重破坏,一亩一的地滑坡了近2/3,致使耕地无法使用.2018年,我父亲去找到当时的磁涧镇镇长,他当时说是去看看一看,后来由于调走了,也一直没有看,疫情三年也没有去处理这件事.直到前几天我们联系了现在的磁涧镇人民政府,先是联系的磁涧镇蔡伟书记,他说让包村干部谢干事去看一看,谢干事看完之后也承认是当时由于挖掘过度,致使耕地遭到破坏,但是他说现在耕地无法赔偿,上级没有对应的征地政策,只能赔偿耕地上面的几棵小树苗,赔我几十块钱.这与强盗有什么区别?这难道就是共产党的干部吗?真的是跟土匪一样,我的耕地被被破坏了,现在地不赔偿,就赔偿我几十块钱,让谁能愿意呢?小树苗的钱不用赔了,你们把地给我赔了就行,我的要求也很简单,要么把我的地恢复原状,要么就把按照当时占用学校耕地的条件征用,作为共产党的干部,不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不欺负老百姓就行,这都已经好几年了,我的地始终得不到妥善解决 ,如果这次还得不到解决,我会一直去上访,先去新安县人民政府找,不行再去洛阳市人民政府找,不再不行再去河南省人民政府找,总之,我一定要解决这件事.毁坏他人财物哪有不赔偿的?这还有天理吗?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9-11 17:45:25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磁涧镇调查反馈如下:磁涧镇安排包村干部与您父亲吕某联系,一是损毁的桐树可以参照我县有关附属物赔付标准核算后给予补偿,二是滑坡的地块在汛期过后,由您所在的村负责,您家配合适时进行修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