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出嫁二十年的闺女,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结婚前在娘家分了土地,结婚后在婆家也没有分到土地,在娘家分的土地如果承包出租我可以享受权益吗?如果可以,我的应得权益被霸占去找哪个部门?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9-10 08:32:4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石寺镇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您反映的土地财产问题系家庭内部分配问题。您原是石寺社区十七组居民,二十多年前结婚时户口已迁至石寺镇西沙村,目前不属于石寺社区居民。该户土地改革政策实施前分配土地约2亩多,共计7口人,分别为父亲、母亲、三女、两子;目前该户土地由您姑姑种植。该户父母已去世,三女均已出嫁,两个男孩一人在本地打零工,一人在外地打工,三女、两子结婚出嫁时没有对原有土地进行分家分配。因此,您要求享受相关权益。根据实际情况,石寺社区两委对该情况进行了调解,由于兄弟姊妹暂时无法召集齐全,下一步社区人员将会继续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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