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到该网点寄送包裹,未携带身份证,工作人员告知必须持有身份证原件才能寄送,不承认电子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等法律条文规定,寄件人只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此外,根据河南省公安厅意见,电子身份证作为实体证照的补充,在特定情形下与实体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议对该业务员进行教育提醒,提升工作效率。
回复部门:中国邮政 2024-09-03 11:17:58
网友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YZ/T 0185-2022《邮件快件实名收寄验视操作规范》第5.2.1条款规定,寄递企业应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在收寄邮件快件时,依法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有效身份证件要求提供证件原件,不应包含复印件、扫描件、照片等。寄件人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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