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建议] 天津路邮政局(联盟路店)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问题

    9月1日到该网点寄送包裹,未携带身份证,工作人员告知必须持有身份证原件才能寄送,不承认电子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等法律条文规定,寄件人只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此外,根据河南省公安厅意见,电子身份证作为实体证照的补充,在特定情形下与实体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议对该业务员进行教育提醒,提升工作效率。

    lyd_b03fg01U617 2024-09-01 评论0 浏览7436 编号 20240901204803666 [中国邮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中国邮政 2024-09-03 11:17:58

网友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YZ/T 0185-2022《邮件快件实名收寄验视操作规范》第5.2.1条款规定,寄递企业应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在收寄邮件快件时,依法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有效身份证件要求提供证件原件,不应包含复印件、扫描件、照片等。寄件人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