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洛阳户口但一直在洛阳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长期居住在洛阳,在洛阳医院住院怎么使用医保报销?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09-02 14:48:08
网友您好!
参保人可在挂号、支付医药费、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时,向医院出示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中的二维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办理。
参保人使用药品、发生诊疗项目或使用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如果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不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医保不予报销。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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