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商城二期,直到现在暖气管道和设施还没有完成,政府部门和热力公司明确回复的,这种情况下,不满足交房条件。还天天催物业费,请涧西区政府看一下文件,不要再胡乱回复了,有时间多督促正商城按照合同约定,满足交房条件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物业费的正常收取规定是 根据洛发改2018【3号】文,物业竣工已交付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住建局 另外,热力设施施工问题建议您在市级部门“热力公司”版块进行咨询。谢谢!
请问,正商城二期符合交付条件吗?不符合为什么要缴纳物业费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8-26 16:48: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区住建局核实了解,正商城二期的竣工验收不在我区单位,建议您可在市级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块进行咨询;物业费问题,根据洛发改2018【3号】文,物业竣工已交付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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