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市里或者县里休学政策是否有改动。去年年初按照正常手续因病休学,被学校告知到25年三月跟着高一重新上。可上最近学校又通知休学只能休半年,让我跟着原来的班级上高二。如果让我继续上高二那我请问我办休学的意义是什么,给学籍上留下一个我是精神病我脑子有问题吗?
回复部门:嵩县 2024-08-27 08:56:35
网友您好:
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十七条: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年。第十九条:学生休学期满,凭有关证明及时申请复学。学校应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要求,安排在相应年级就读。诉求人未提供有关学校、年级等主要信息,也无联系方式,暂无法核实其休学原因、时间、年级等具体情况,也无法协助其处理复学事宜。建议诉求人如实反映有关具体情况,以便更快协调处理该问题。请本人到县教体局三楼教育股咨询办理或拨打电话0379-66317833联系咨询。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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