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申请家用充电桩,必须要物业提供同意书,但山水王城金惠德物业拒绝给同意书盖公章,称以前收费1500盖章,后来因为投诉取消收费,现在跟充电桩有关的都不盖章,给钱也不盖。我自己买的车位,交着物业费,交着车位管理费,就因为物业一句不给盖,买的新能源车无法在自己家充电,是何道理,国家各种鼓励新能源,缩减申请流程,提供便民服务,最后却卡在物业这个小环节,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8-27 09:34: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状元红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关于您的诉求,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并到物业处了解情况,具体回复如下:经了解,由于小区停车位未规划燃油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分区防火停放,前期业主已安装的充电桩有部分居民反映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现象,自2023年12月起,物业公司已不在小区车库加装充电桩手续上加盖公章,无法加章原因已告知当事人知晓。后续会持续关注此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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