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24-08-23 10:10:57
网民:您好!留言已收悉。
接到该举报后,我支队立即派出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到场进行实地核查。经现场抽查,发现6号楼2单元和7号楼3单元门厅停放电动车,责令物业现场立即改;发现6号楼2单元15楼楼道处堆放杂物,已责令物业现场清理。监督检查人员要求物业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在门厅张贴电动车禁停、禁止上楼宣传标语,并在晚上下班时间段加强巡查力度,及时清除违规停放电动车。
网友满意度调查:
好评数0
差评数0
尊敬的用户:
-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