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伊滨区观山悦9号楼业主,负一楼电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画成停车位,是否违法?(附照片) 万一出现火灾、疾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堵塞,十分危险。 请相关图纸消防方面审查部门,认真核查图纸是否合规合法,督促开发商整改。 附: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经核实项目开发商,该位置参与车位编号系施工人员失误导致,实际该位置没有售卖,也不会参与售卖。
住建部门可否督促开发商,去除该处车位上“车轮挡车器”,取消此处车位划线,恢复疏散通道有关设置(如斑马线)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8-23 16:37:08
网友您好:已经通知开发商将车位上的挡车器取消。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