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22年8月9日与洛阳市孟津区第一高级中学签订了教学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签订金额为:928140元(大写玖拾贰万捌仟壹佰肆拾圆)付款方式为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后付清全部货款,但没想到这么大的学校,教书育人之地,竟然完全失信,不按合同执行,当时签订合同时校方口头表示属于专项资金,安装完后会全部付清,如今已经两年多,只付了17万,仍有75.8万未付,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8-19 18:39: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区委、区政府、区教体局工作部署安排,孟津一高和一中2023年8月合并后搬迁入新区高中,一高负责实施搬迁所需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初步预算3070余万元,包括课桌凳、床、办公桌椅、实验室仪器、药品等。结合项目内容及实际情况,学校从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分三批共14个标段实施了采购。该诉求人所在公司是本项目第一批第三标段中标供应商。第三标段是998间宿舍更衣柜等采购,中标合同价928140元。2024年3月,学校支付该公司第六标段货款170000元,尚余758140元,已在财政支付系统提交支付。 就上述事项,学校也已多次向教体局反映,并积极申请财政拨款,支付该公司及其他供货商的货款。 洛阳市孟津区第一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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